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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政府為落實政府照顧老人及兒童福利政策,使地區孤苦無依老人,流離失所兒童有所安養與培育,分別於民國五十四年及民國五十六年成立「金門百壽安老院」和「金門育幼院」,播送人間大愛。嗣因政府施行精簡用人政策,並適應社會變遷,復於民國八十二年二月十六日奉行政院核定將兩院合併,成立「大同之家」。


本家收容業務分為公費老人、兒童及自費老人、公自費老人養護業務四項。公費老人、兒童所需經費來源,係由金門縣政府編列預算支應;自費老人酌收主副食費等計每月新台幣五千至七千元整,以配合公費老人各項生活需要支用。



設籍本縣滿六個月年滿六十五歲孤苦無依,其體能無法謀生而能自理生活者,或年滿五十五歲之殘障且孤苦無依而能 自理生活者。


自費老人安養:設籍本縣或歸國華僑曾在本縣設籍六個月以上

者或在我國有居留權之外籍人士且在本縣居住滿六個月以上者,

年滿六 十五歲、身心健康能自理生活者。








本照呂添財拍攝

 

生活照顧

→每人每月主副食費新台幣二八OO元,由本家成立膳食委員會管理,並由員工參與輔導。

→老人每年發給冬夏服裝、內衣褲、皮鞋、襪子,並配合季節適時增購毛衣、汗衫等;院童每人每年發給冬夏便服,並配合 學校制服需要,發給冬夏服裝、運動服、夾克等。

一、安老組:為迎合現代化,提昇住的品質,蒙內政部補助工程款及金門縣政府提撥配合款,總計新台幣一億貳仟餘萬元,於八十四年十二月卅一日動土興工,將原有老舊房舍拆除重建,在八十七年五月一日完工進住,新房舍可容納 老人一百五十名,內部設備新穎,休閒空間寬暢,植花造景,環境清幽宜人。

 

二、育幼組:為開闊院童生活空間及結合社區活動,獲內政部補助工程款新台幣三千六佰餘萬元,縣府編列五百萬元,合計 四千一佰餘萬元,於八十七年三月廿五日動工,八十八年八月竣工, 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落成啟用進住,可容納院童六十名,規劃為現代化家庭格局寢室、自習室、文康中心等,讓院童有更美好的生活環境專心求學、快樂成長。

零用金

→老人每人每月新台幣五仟元整,大專每人每月三千元,院童高中(職)每人每月一仟八佰元,國中每人每月一仟五百元,國小、幼稚園每人每月一千 二佰元。

保 健

一、每年定期辦理衛生保健講座及健康檢查,並適時為兒童注射各種預防疫苗。日常一般輕病者,由本家護士護送至署立金門醫院診療,住院者並派專人全天候照顧,重病者由本家派員護送至台大、榮總、三總等大型醫院就醫。

 

二、本家與金門縣立醫院簽有醫療協定,每週定期蒞家門診,對行動不便老人以及慢性病患者,提供最佳服務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web.kinmen.gov.tw/371024000j/0.1.htm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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